内蒙古:将“改”字贯穿学习教育始终
2025-08-24 10:51:00 阅读: 0
“要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确保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要求落实到案件管理的每一个过程。”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庆杰在自治区检察机关个案质量监管实务培训班上的讲话,突出“作风建设—高质效管理—高质效办案”的完整闭环。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检察履职的高质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将“改”字贯穿学习教育始终,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紧盯不放抓好落实,确保真整改、改到位、见实效。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在实现重点案件提级评查“四大检察”全覆盖的基础上,业务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结合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判确定14项专项评查计划,先后评查案件9918件,为防止和纠治随意降低评查标准、相互照顾、“一团和气”等顽疾,通过交叉互查的方式,全面发现问题,实现评查工作实质化。通过评出优质案件、合格案件、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扎实的作风建设和精准的案件管理,直接转化为办案实绩。今年上半年,刑事检察撤回起诉人数、无罪判决人数、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人数处于较低水平。持续强化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和类案监督,提出监督意见978件,其中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52件。行政检察聚焦行政裁判案件监督,持续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提出各类监督意见2077件。公益诉讼检察坚持以可诉性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提起诉讼127件。1件案件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6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检察日报 沈静芳 刘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