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9类人员可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025-07-03 09:30:00     阅读: 0

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7月3日讯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陈海宝)记者从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获悉,2024年缴纳灵活就业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

据悉,此次社保补贴对象包括以下9类人员:“4050”失业人员(指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后续无就业记录);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以延迟退休年龄对照表为准)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月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4个月;享受补贴月份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补贴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申报日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交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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